空口无凭与白纸黑字

来源:北京电子商务律师网 作者:北京电子商务律师网 时间:2020-02-05
空口无凭与白纸黑字 李广兴律师 前面的文中谈了点儿“借钱”安全的问题,大家反映非常好,都说是日常生活中用的到,很实用,希望能多写一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我很高兴,也更有信心当好“保健医生”。还是本着预防疾病的宗旨,这次跟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打赢民事官司中的关键问题:证据。 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讲,一提到打官司这件事那都是退避三舍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往活动的频繁,纠纷和争议的发生在所难免,而发生纠纷或争议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最终的解决方案还是要通过诉讼的方式。一个人一辈子在生活或工作中没遇到过一场官司的几率就跟一个人一辈子不得感冒的几率是一样。 前面我说过,律师不只是“打官司”的,但“打官司”确实是律师的基础业务,律师在诉讼案件中的经验可以直接指导预防风险工作以及创造利润的工作。可回过头来说,官司能不能打赢的决定要素确不是律师,而是证据。这个道理很简单,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诉讼案件中,证据就是“米”。 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的基本原则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时。这里所说的事实就是证据反映的事实。“那谁,你欠我1万元,我这儿有借条,白纸黑字写着呢,有你的签名,必须还钱,另外,还有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呢,需要你一并给了,否则,我到法院起诉,法院判我赢了,诉讼费都是你承担。”这是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说话理直气壮,信心十足。反过来,如果在没证据的情况下呢?对方会理直气壮的反驳:“你在跟我说吗?你说我欠你1万元,有证据吗?空口无凭,你到法院告我去吧,奉陪到底!对了,提醒你一句,法院的诉讼费你可要先交哦。”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出借方拿不出借条等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真的会判出借方败诉。这时出借方可能会苦大仇深的喊冤,过激一点儿的还会到处说司法不公,明明对方欠他钱,还判他败诉。其实这种情况的发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出借方没有证据,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儿,法官当时肯定不在场,法官判断案件的事实是怎样的唯一的依据就是证据,原被告双方谁空口说的法官都不会相信,也都不算。 那么证据怎么取得呢?证据最好是在事情发生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当事人注意用合法的证据形式及时保留下来就可以了,事后取证往往会有各种困难,有些证据甚至根本无法事后取证,比如上面借款的案例,如果没有打借条,又没有旁人在场,事后借款人否认借过款,那就跟本无法事后取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的形式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日常生活中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是最为常见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证据也越来越多。平时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要尽量把口头上达成的事落实到笔头上,及时留存证据。 可能有人会说,什么都要讲证据,那这个社会就没有信用可言了!我相信他,不用留证据!其实不然,我认为,及时留存证据恰恰是讲信用的保证,因为有证据,不讲信用是要有法律责任作为代价的;而没有证据,不讲信用只有道德谴责作为代价;二者再与不讲信用所获得的利益相比较,孰优孰劣已见。 所以说白纸黑字不仅是官司胜诉的王道,也是信用的保证,空口无凭害死人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电子合同法律服务内容
下一篇:没有了
挂件
电子商务在线咨询